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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两则故事十分暖心。

其一:辽宁锦州古塔区一位80多岁的老人因为钥匙忘在家中无法进屋,在街头站了很久。民警接到热心群众的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只见老人衣着单薄站在寒风中,没有手机,也说不清亲人的联系方式。见此情况,民警立即联系开锁公司为老人开门。当老人看到家门被打开时,脸上绽放了欣慰的笑容。

其二:“警察同志,我把父亲的急救药落在出租车上了,你们帮我找找吧!”在青海西宁城西区,接到群众报警,民警立即查看路面监控,排查出租车车牌号,并与司机师傅取得联系。得知出租车具体位置后,民警迅速前往,及时将药品取回。拿到父亲的急救药,报警人非常激动,连声向民警道谢。

两则故事在网上引起广泛传播。有网友留言:“有困难、找警察,准没错!”给难题以答案、给他人以温暖、让正义得彰显,点点微光善行熠熠生辉。群众利益无小事。丢东西、落钥匙,看似事小,但落到当事者头上,可能就是一件大事。这些琐碎的小案小事,恰恰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最需要办好的实事。事情解决得快不快、好不好,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小案小事体现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直观感受。很多小案小事,可能当事人已不抱多大希望,但心里的“疙瘩”恐怕一时难以解开。倘若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比如每次出警及时得当,矛盾纠纷案结事了,必然能以真心真情赢得群众信任满意。反之,如果漠视群众呼声、不问群众冷暖,事情不仅不会凭空消失,反而可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从这一角度来讲,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小困难、小麻烦,不仅能让人民群众个体更暖心、更安心,还能防微杜渐,避免更大社会层面危险案件事件的发生。

能否把小案小事办好,检验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为民办事的能力。这一方面要求执法司法人员站稳群众立场,对群众饱含深情,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并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中检视自身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把群众工作做到位、做到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这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只有把群众当家人、把案件当家事,确保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真心实意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才能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卜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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