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外出之时除了皮肤做好防晒之外,直接暴露在外的眼睛也是重点防护对象,许多人都喜欢戴上一副太阳眼镜。一副合适的太阳镜既可以防止强烈阳光对眼睛的伤害,又可以当作配饰,衬托出自己的气质。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和使用太阳镜产品。
不合格的太阳镜主要有以下4种风险:紫外光谱透射比不符合风险;可见光谱透射比不符合风险;交通信号相对视觉衰减因子不符合风险;球镜度、散光度不符合风险。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选购太阳镜时要注意:
(资料图)
查看外包装:是否有合格证、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执行标准等标识。
查看分类标识,留意产品外包装上镜片的类别、分类号以及使用限制警示,根据各自的喜好和不同的用途来选择太阳镜。
鉴别技巧
若非近视,镜片的球镜度及散光度应满足对平光镜片的要求。鉴别方法:将太阳镜置于眼前,透过镜片观察远处目标,并上下前后移动,目标不应有摆动及波浪形变形。
镜片的颜色不应造成观测周围环境时的颜色失真。鉴别方法:在没有佩戴太阳镜前,先观察红、绿、黄等颜色的物体,然后戴上太阳镜,观察同样的物体,两次观察的颜色不能偏色。
使用常识
避免在阴天、黄昏、傍晚和室内看电影、电视等活动时戴太阳镜,会引起眼肌紧张和疲劳,导致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等症状。
先天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以及斜视、弱视,色弱、色盲,患有青光眼的孩子最好不要佩戴太阳镜。
太阳镜镜片不要放置在高温环境,减少与硬物的摩擦,当磨损影响清晰度时应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