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 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发布 包括三个版本演奏曲谱和四个版本官方录音 涵盖国歌使用主要奏唱形式和使用场景

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表示,此次发布了三个版本演奏曲谱和四个版本官方录音,能够涵盖国歌使用的主要奏唱形式和使用场景,将更有利于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利于党和国家的礼仪制度、礼乐制度的建设,更好维护国家尊严。

新版本演奏曲谱、官方录音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发布

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国歌法》全面规定了国歌的地位以及国歌奏唱的场合、形式、礼仪等内容,并附以国歌词谱。

武增介绍,目前在《国歌法》中附有国歌的词谱,是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后,在同年第5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的版本基础上,2017年制定《国歌法》时对五线谱、简谱进行分开排版后形成的。《国歌法》所附的五线谱版、简谱版,一般称为“旋律曲谱”,旋律曲谱直观展现了作品最基本的状态,简洁而直接地记录了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同时,它作为法律附件与法律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国歌法》的立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附件中国歌曲谱虽然应用范围比较广,但这种旋律曲谱不能满足由不同乐器组成的乐队演奏。”武增表示,为了在乐队演奏中准确体现《义勇军进行曲》的精神内涵,达到更好的艺术效果,需要由音乐家在法律所附旋律曲谱的基础上,运用和声与配器手法进行专业编配,形成适用于不同器乐合奏形式的演奏曲谱。这样在庄重正式的场合就不会因为乐团演奏采用的曲谱编配不当,影响国歌演奏效果,甚至可能出现损害国家形象的情况。

由于演奏曲谱的类型比较多,现在比较常见的就是管弦乐谱、管乐谱、钢琴谱,其中有的曲谱篇幅比较长,把它们都作为法律附件不现实,所以《国歌法》第十条规定,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组织审定、录制。“这就是此次发布的标准演奏曲谱、官方录音版本的法律依据。”武增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将深入人心的唱法、演奏法、力度等内容明确固定下来

武增指出,为落实《国歌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会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开展了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审定,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的录制。

这项工作定位和遵循“政治属性、国家形象;尊重历史、尊重经典;立足当代、放眼世界;依法依规、适用性强”。音协成立工作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了一系列审定会议,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邀请新闻宣传、文化艺术、教育、外交、体育、军队等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共同参与审定工作,将长期实践之后形成的深入人心的唱法、演奏法、力度等内容明确固定下来,最终确定了此次发布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包括管弦乐总谱、管乐总谱、钢琴伴奏谱。

此外,在曲谱审定的基础上,中央宣传部统筹中国文联、中国音协组织中国交响乐团、解放军军乐团、中央音乐学院和专业录音团队对国歌官方录音版本进行了录制,并在录制完成后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最终确定了由管弦乐版、管弦乐合唱版、管乐版、管乐合唱版组成的国歌官方录音版本。

录音版本对每分钟96拍的录制速度进行了统一

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审定专家委员会主任俞峰介绍了此次发布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与历史版本相比的变化。在演奏曲谱方面,俞峰介绍,本次审定后确定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对国歌旋律均未作任何改变,主要在四个方面作了完善和规范。

第一方面是封面、扉页和出版记谱的规范。第二方面是速度标记,管弦乐总谱、管乐总谱、钢琴伴奏谱统一标注了每分钟96拍。这是由著名音乐家吕骥、李焕之两位同志提出的,并经解放军军乐团自1983年起在重大礼仪、重大会议奏唱国歌的长期实践进行的经验总结和规范的结果。第三方面是表情术语,就是应该以怎样的礼仪和情绪来奏唱。三种曲谱统一在曲首标注了“庄严地”,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对国歌奏唱的理解和情感表达,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第四方面是乐谱内修改涉及的力度标记,是基于长期演奏实践得出的经验总结,这些力度标记有助于国歌奏唱的准确性、规范性,还有部分修订是基于出版要求的最新规范表述。

在官方录音版本方面,俞峰介绍,本次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的录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条,在不同年代录制的不同版本国歌音频基础上进行的全新录制。主要区别是根据审定后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对每分钟96拍的录制速度进行了统一,这一速度也是根据解放军军乐团在重大礼仪、重要会议奏唱国歌的长期实践进行的经验总结和规范的结果。

俞峰表示,参与本次录制工作的录音监审专家、指挥、录音师绝大部分都参与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立法专项论证和本次国歌标准演奏曲谱的审定工作。参与录制的院团均为管弦乐、管乐、合唱三种艺术形式中具有权威性、代表性的演出团体,录制场地均为适合所录制艺术形式的专业声场,并采用了国际前沿的三维声技术进行录制,使声音保真度大幅度提升。在清晰度、饱满度、空间感、临场感等多个角度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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