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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
人社部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推动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其他部委亦有相关联动政策,为促进高质量就业提供国家层面的机制与政策支持。促进高质量就业,事关民生,事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必须重视的重要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在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期,更应调动多种机制综合作用、及时制止就业歧视现象,促进就业机会平等,为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引导社会形成科学理性认知,鼓励多元化人才来源。实践中,很多地方与用人单位总结、改进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政府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有效消除用人招聘中的歧视性条款。比如,今年多地将公务员招录考试年龄限制放宽至40岁,这一举措就释放出了破除年龄歧视的积极信号,有利于引导社会各方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意识。
加大对就业歧视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完善就业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反就业歧视立法是保障求职者权益的重要方式,应加快立法进程,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纠纷处理机制、司法救助等作出明确规定。为防止“政府请客,企业买单”等现象导致歧视现象在实践层面越来越隐蔽地发生,要在立法保障的前提下,为企业分摊相关政策带来的成本。
从劳动力供需两侧发力,破解结构性矛盾。在人社部下发的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中,首要一条就是推进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民营经济解决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能挖掘出更多岗位需求。高校应改革培养机制和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与就业机会,尤其要加强高职毕业生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适应市场需求的知识技能,以毕业生实力的提升推动其在劳动力市场上主动性的增强。
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构建服务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信息不畅通、不对称是造成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的重要因素。高校应通过与劳动力市场建立持续性沟通机制来促进毕业生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匹配,充分展示毕业生就业能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就业歧视现象。另外,从决策层面看,高校毕业生择业涉及在特定时间窗口内、存在最低期望、含有优先级的一系列问题,应设计更加合理的时间结构。如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要尽可能提前开展,高校也应尽早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技术进步尤其是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极大缩短了劳动者技能折旧的周期,这也是年龄歧视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因此,在“终身学习”浪潮之下,应通过在职教育培训不断更新劳动者知识体系。只有在职业安全感得到保障时,才能培养起劳动者在自己工作的领域深耕下去的信心,并激发更多创新动力。
(作者:苏丽锋 侯楠楠,分别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苏丽锋 侯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