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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
2、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 n年,分母即为1+2+3+……+n=n(n+1)÷2,其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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