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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张家港首发工伤预防评价体系
新华日报讯 (记者 徐瑞雅) 6月29日,全国首个工伤预防评价体系在张家港发布。评价体系由张家港市人社局、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联合制定,针对工伤预防主体和工伤预防项目,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实现工伤预防工作可量化、可评价。
该评价体系明确,工伤预防工作责任主体除企业外,还包括区镇、行业,引导各个层面重视工伤预防工作,评价时主要考察工伤发生情况和趋势、企业规范管理情况等。工伤预防项目执行方则包括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评价时既注重结果,也注重过程。
根据评价结果,企业连续多年工伤发生率居高不下,支缴率超过100%,相关部门可给予惩罚性缴费,缴费相当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对于承诺实行零工伤愿景的企业,相关部门也可给予技术、工伤预防费等层面支持。
自去年7月获批全省唯一一家工伤保险差别化费率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张家港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与安全生产挂钩管理。企业因安全生产管理优异,工伤保险费率可最低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企业因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受到惩戒,费率最高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截至目前,该市共对118家企业进行费率调整,其中上浮企业10家、下浮企业108家。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