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我市收到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018万元,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据了解,租赁补贴是对暂时还没实现公租房安置的住房困难城市低收入群众实行住房租赁货化补贴政策。资金涉及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修水县、武宁县、永修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等11地。(罗军谢金彪记者沈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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