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最多一天捞1吨死鱼”,别再盲目“放生”了
真正的善意应当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而不是盲目的追随与冲动。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旗下微信公众号“话匣子”报道,苏州河42公里岸线贯通后,深受市民喜爱,也由此吸引了不少人专程到这里放生。
对此,当地多个部门去年曾专门联合发文规范公共水域放生活动,然而,据当地媒体报道,即便如此,无序放生现象依旧存在。苏州河多次因大量死鱼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单,今年还曾创下1天捞出1吨死鱼的“新纪录”。
无序放生可能导致生物入侵
在我国,放生作为一种民间风俗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希望通过放生来表达对生命的尊重,或者作为一种“赎罪”的方式,以此来寻求内心的平静。久而久之,放生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社会习俗,在某些地区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
放生的初衷虽好,但如果缺乏科学依据和合理的规划,也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最常见的问题就是生物入侵。近年来,鳄雀鳝、巴西龟、美国白蛾等外来物种在我国多地被发现,这些物种往往由于人们盲目放生而进入自然环境。2022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抽干湖水围捕鳄雀鳝的消息就曾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的第二轮“长江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从2017年至2021年期间,长江流域共采集到鱼类323种,其中外来种达到了30种。这些外来鱼类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人们无序放生的结果。这些外来鱼类不仅可能携带病原体,还可能与本地物种竞争食物和栖息地,进而影响本地鱼类的生存。
除此之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很多被放生的动物由于不适应新环境而大量死亡。未经科学评估的放生行为不仅对放生的鱼类自身造成了伤害,还严重污染了河水,对水生生态系统构成了威胁。死鱼腐烂后会释放氨氮等有害物质,导致水质恶化,进而影响到其他水生生物的生存。
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可以说,每一次无序放生的背后,都隐藏着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威胁。
隐蔽放生加剧监管难度
面对这一难题,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也意识到了其紧迫性,并试图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来规范放生行为。不过,放生行为本身跨越多个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要求环保、城管、农业、园林、林草等多个职能部门协同合作。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部门之间可能存在职责划分不明确、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比如,环保部门负责水体污染监控,但具体的放生行为监管却可能落在城管或农业部门头上,这种跨部门协作的缺失使得管理变得更加复杂。
此外,放生行为的随机性和隐蔽性也给行政管理带来了挑战。从既往的报道看,许多放生活动都是临时起意,地点选择灵活多样,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做到全方位监控。再加上部分放生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选择在夜间或偏远地区进行放生,更加剧了监管难度。
因此,单靠增强行政执法力度不一定能达到令行禁止的预期效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采取更加综合的治理策略。
考虑到无序放生深受社会风俗等的影响,并且存在明显的从众心理,简单的行政处罚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观念,反而可能导致对立情绪的产生。因此,行政管理需要更加注重柔性治理,在强化法律监管的同时,还需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等的积极宣教作用。
正如古语所言:“行善论心不论迹,行恶论迹不论心。”放生者或许有着行善的初衷,但也要注重方法,不应执着于形式;而无序放生造成的环境破坏则是实实在在的恶果,无论其动机如何高尚,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这提醒相关部门既要尊重科学规律,普及相关常识,又要兼顾民众的善良愿望,引导他们以更加理智的方式表达善意。
而在这个过程中,放生者都应该承担起放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双重责任。毕竟,真正的善意应当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而不是盲目追随与冲动。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环境的同时,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