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五年虚增利润17.85亿,实控人拟终身市场禁入


【资料图】

曾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前列的*ST 奇信(002781),已经拉响强制退市警报。

4月19日晚间,*ST奇信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计约17.85亿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

去年净资产已为负值

告知书显示,奇信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多处虚假记载。2012年-2015年上半年,*ST奇信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24亿元、2.51亿元、3.7亿元、1.8亿元,累计虚增利润超10亿元。

2015年底,奇信股份上市,其虚增利润金额和比例进一步扩大。告知书显示,2015年-2019年,公司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71亿元、3.25亿元、3.97亿元、3.79亿元、3.12亿元,合计虚增利润17.85亿元。也就是说,*ST奇信在上市前后已连续亏损8年,累计虚增利润金额近2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实际上,因2021年度净资产为负值,*ST奇信于去年5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今年1月公布的业绩预告显示,*ST奇信预计2022年度末净资产为-9600万元至-6800万元。若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数,也意味着公司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二级市场上,*ST奇信已连续4个交易日跌停,累计跌幅超过16%。4月21日,*ST奇信开盘跌停,报2.13元,总市值约4.79亿元。

或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企查查数据显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及物联网平台、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健康智慧人居”解决方案商的平台型企业集团,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前列,连续多年荣膺“广东省著名商标”“深圳知名品牌”“深圳百强企业”等称号。

在近乎完美的履历背后,如今却深陷泥淖,难以自保。

告知书显示,除了上述违法行为,*ST奇信还存在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子公司部分事项审计受限等事项。鉴于此,证监会拟对*ST奇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拟重罚5000万元。另外,对*ST奇信的实际控制人叶家豪被处以1400万元罚单,涉事14名高管或职员责备处以100万元-7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其中,叶家豪作为*ST奇信的实际控制人,因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基于此,拟决定对叶家豪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ST奇信在公告中回应。

律师说法:投资者可维权

北京天达共和(成都)律师事务所杨川平律师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公开信息可以获知,*ST奇信的虚假信息披露情形非常恶劣,因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及承销商、其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将面临被行政处罚及民事索赔的风险。”

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财务报告是了解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而做出投资决策的关键依据,而其中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被赋予“看门人”的角色。

然而,面对*ST奇信的财务造假,作为财报审计机构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12年至2019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此,杨川平律师认为,证券服务机构除非在能够充分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同时,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形下,才可能免除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杨川平表示,结合本案情况来看,*ST奇信首次招股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本案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之前买入,并于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ST奇信股票的投资者,均有权对符合上述期间的股票投资损失主张赔偿。

本文源自:金融投资报

作者:桂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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