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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5月5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天眼查获悉,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痘博士”)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周杰伦,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案件审理流程显示,北京痘博士近日因此案被强制执行64万余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2023年4月1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周杰伦申请执行北京痘博士合同纠纷一案,因北京痘博士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北京痘博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北京痘博士及北京痘博士法定代表人潘某某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痘博士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自成立以来,北京痘博士多次被告上法庭,例如,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7月19日,该公司就有10起开庭公告,涉及肖像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而在这些案件中,该公司几乎都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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