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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记者齐琪、罗沙)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15日举行的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35.2万件、审结227.4万件。

据悉,人民法院全面贯彻立案登记制,正确把握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2016年以来,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86.7万件,年均增长8.8%。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民法典和行政诉讼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十年来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类一审行政案件16.6万件;2018年以来审理一审行政赔偿案件6.5万件,判赔金额65.6亿元。

人民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双被告制度,2016年以来审理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4.6万件。推动行政诉讼“告官见官”成为常态,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5.4%。

同时,人民法院推进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破除“行政诉讼主客场”,北京、上海专门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管辖相关行政案件,广东深圳法院建立行政审判中心实现行政案件专业化集约化审理。2017年以来各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3万件,平均审理天数31.9天。

最高法提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坚定不移贯彻立案登记制,引导原告选择正确的被诉行政机关,提高立案登记的准确性。依法妥善审理涉房屋土地、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生。切实实施民法典,善于将相关规定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依法纠正违背民法典精神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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