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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有效开展“2022年冬游贵州”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能职责,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采取四个方面措施,保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新闻发布会现场

加强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营造“游之放心”的旅游环境。督促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运营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开展安全培训;督促加强日常维护检查保养,消除事故隐患;对运行区域对存在陡坡、连续下坡、急弯、悬崖、深谷等路段的非公路景区观光车纳入高风险管理,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和包保责任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食之放心”的消费环境。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落实进货查验,严把源头安全关;严把生产安全关,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严把流通安全关,建立以追溯码为“身份证”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一码统管”,精准追溯;严把餐饮安全关,强化涉旅餐饮、餐饮具清洗消毒、网络餐饮等重点领域监管。紧盯集中供餐单位、酒店等重点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旅游景区、餐饮店、酒店等为重点,对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检和风险治理。

加强价格监管,营造“游之舒心”旅游消费环境。加强与旅游、交通、公安、应急、宣传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化解价费矛盾,维护贵州旅游市场良好形象;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及周边区域经营户的巡查检查,重点查处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执行减免优惠政策等违规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旅游相关环节价格秩序,严肃查处各类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救援服务、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等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场、高铁站、客运站、高速服务区等封闭区域商品及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坚决查处出租车、租车服务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游客出行舒心称心;加大旅游购物、餐饮等游客消费集中场所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价格欺诈、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贵州旅游市场良好形象。

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监管,营造“购之称心”的旅游购物环境。加强旅游购物市场主体资格监管,对无营业执照、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从事旅游购物经营的,依法从严查处;突出重点,加强对旅客投诉多的乳胶产品、银器银饰、中药材、白酒、珠宝玉石等质量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合格率,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大旅游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户外媒介、网络平台、手机APP等发布“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斩断“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黑色产业链;加强旅游购物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购物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违法、专利侵权、计量违法、商业贿赂和诱导、欺骗游客购物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游购物市场中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的违法行为。对强迫交易、诈骗、敲诈、涉黑涉恶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完善在线化解消费纠纷机制,继续推进“放心消费无假货承诺”和“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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