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布。10月10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制定。

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意见》出台后,能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同时,也能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刘烈宏说。

刘烈宏表示,《意见》出台后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基础设施保障,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刘烈宏表示,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一起,相继出台实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攻关

《意见》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刘烈宏说,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国家数据局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要取得更大实效,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在发布会上表示,要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支持数据基础设施、资源汇聚治理、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水平,以及安全防护的底座支撑能力。

在技术支撑方面,陈荣辉表示,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开展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通过技术创新和应用迭代,催生出更加多元化的数据流通使用模式,更好兼顾数据利用的安全、成本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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