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2日讯虚拟币玩家小张花4万元买虚拟币,结果平台倒了不退钱,诉至法院维权被告知,这是非法行为,风险自担。

5年前,虚拟货币玩家小张在某APP注册了EAA虚拟货币。该应用程序称,其平台上购买的虚拟货币可在线下兑换成人民币。小张通过中间人找币商小陈购买了4万元的EAA虚拟货币。

其后有一天,该App突然无法登录。虚拟币不见了,现金也无法兑换,小张感觉上当诉至法院,要求小陈返还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本案中,小张无视相应风险提示,与小陈交易不允许流通的虚拟货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最终法院驳回了小张诉讼请求。

虚拟货币不能兑付后,法院不支持小张提出的退款诉求,那小张的4万元不是白白被人“骗走”?6月2日,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向长江日报记者解答了这一疑问:首先,公民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系个人自由,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其后果和引发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其次,如果小张要求退款,则应将收到EAA币返还小陈,而事实上小张因虚拟币平台关闭,无法将已收到的EAA币返还小陈,所以法院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通讯员张梦捷舒艾琳)

【编辑:丁翾】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59222222。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