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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001319)于5月31日发布公告称,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竹盛精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竹盛”)、武汉铭科精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铭科”)、重庆铭科精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科”)、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安”)、茂盛汽车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茂盛”)分别作出股东决定,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1、东莞竹盛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东莞竹盛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 37,000,667.16 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东莞竹盛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 7,000,000.00元。      2、武汉铭科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武汉铭科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 41,928,349.35 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武汉铭科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 5,000,000.00元。      3、重庆铭科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重庆铭科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 20,890,489.33 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重庆铭科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 5,000,000.00元。      4、苏州盛安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苏州盛安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 9,288,002.15 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苏州盛安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 5,000,000.00元。      5、大连茂盛现金分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连茂盛未分配利润累计已达 19,303,581.77 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大连茂盛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红利 8,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分红款,共计人民币 30,000,000.00 元。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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