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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北京证监局公布,对北京光线传媒(300251)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线传媒”或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经查,光线传媒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7000万元至22000万元。

因光线传媒对外投资财务核算不规范等原因,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1000万元至36000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光线传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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