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口企业来说,现金流就是生命线。
7月10日,重庆市税务局介绍,今年以来,重庆税务部门抓实落地启运港退税政策,1—6月,累计办理启运港退税3791.85万元,大幅提高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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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港退税政策是一项税收创新改革措施,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陆路启运港为铁路转关直达),自离境地口岸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启运港退税政策和一般情况下的出口退税相比,有什么好处呢?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将货物运到出口离境港口,办理好结关手续后,海关部门才生成正常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简称:结关数据),待税务部门接收后,出口企业才能申请出口退税。在启运港退税政策下,在货物离开启运港后,海关部门会立即自动生成启运港出口报关单信息(简称:启运数据),供企业申报退税,较大幅度节省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以及在中转港换装国际船舶、离境港靠港、办理离境手续等时间,缩短退税周期。
重庆果园港作为重庆唯一启运港,被纳入全国第二批启运港退税政策范围。近日,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铝板带,便从重庆果园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至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离境。
“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前,这批货物要从上海洋山港离境并办理结关手续后,才能申请办理退税,一般要2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国表示,现在,货物在重庆果园港办理放行手续后,海关会立即自动生成启运港出口报关单。公司凭此报关单即可申请办理退税,仅需2—3天就能拿到出口退税款,较以前缩短了1个多月。
“资金周转加快了,我们更有信心拓展海外市场。”王建国介绍,今年1—6月,公司已办理启运港退税1216万元人民币,预计全年出口值将突破2.4亿美元。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启运港政策宣传力度。”重庆市税务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局长兰庭义介绍,围绕启运港政策内容,税务部门制作了图文、图解等新媒体宣传产品,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同时还开通了企业端的启运港报关单推送提醒功能,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启运港报关单动态,快速方便享受政策红利。
兰庭义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举措,联合港口、物流、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不断为出口企业减负担、增便利、添活力,助力重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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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启运港退税的参与资质和流程看过来
一、申请启运港退税的参与资质
(一)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并且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以税务总局清分的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信息为准);
(二)出口企业出口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并且能够取得海关提供的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
二、启运港退税办理流程
(一)启运港所在地海关部门在货物启运后,自动生成启运数据;待货物实际离境后,海关部门会生成结关数据。数据均会按日通过电子口岸传送给税务部门。
(二)出口企业在启运之日起2个月内,凭启运数据及相关材料申报启运港退税(申报明细表“业务类型”栏内应填写“QYGTS”标识),外贸企业应使用单独关联号申报。
(三)出口企业自启运日起超过2个月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或未申报启运港退税的出口货物,应使用结关数据及相关材料,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申报明细表“业务类型”栏内不再填写“QYGTS”标识)。
特殊情形
出口企业已申报办理启运港退税的货物,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预计2个月内无法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应自启运日起2个月内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暂不对前期业务调整处理。
(四)货物未运抵离境港不再出口,海关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企业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未申报退税的,不得再申报退税;已申报办理退税的,应补缴已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