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东北人抹黑了”!山东青岛,一男子来到一家小饭馆吃饭,点得不多,一个人消费了27块钱,凌晨饭店要打烊了,老板过来让男子结账,结果男子却说了句“都东北来的,27块钱至于吗”?

视频中可以听到两人的对话,男子被老板要求结账后,明显不太高兴,认为就27块钱,自己不至于耍赖,说第二天来付钱,就肯定会来,然后还打起了“亲情牌”,试图用双方都是东北人的身份来给自己保证。

但老板却表示:27块钱确实不至于,但东北来的,我们就是上哪去,东北人兜里也没缺过钱。最后选择了报警。民警赶到后,男子留下了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坚持说第二天会来结账。不过根据老板娘李女士的回复,到了第二天,该男子还是没有来。


(相关资料图)

有网友说:我家做小生意的,遇到东北人要么就很大方,要么就很小气,就是两种极端的那种。

身为东北人,必须要承认,这个话说的确实没错,其实从该事件中两个人说话和处理事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吃饭的男子,显然是那种撒泼耍赖惯了的人,或许喝点酒,整个世界都是他的。

而从老板的话,也能看得出来,说出的话很有格局,我相信,如果男子是真的遇到了困难,好好商量,结果绝对不是报警。

当然,现在做小买卖并不容易,别说是27块钱,哪怕是7块钱,该怎么样也要怎么样,我可以免费给你,但你不能耍无赖,吃饭不付钱,就是不对的事情。

吃饭不给钱本质上是合同违约行为。当场不给钱的,可以留詈对方的财物,采取自力救济措施;事后表示不给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效是三年。

只能说,这名男子遇到了一个好的老板,让他离开了,但他事后的行为,并没有配得上老板的信任。如果老板坚持让对方付款,对方却没有钱,那所面临的,很可能是行政处罚。

不管是赊账也好,还是其他理由。本质上,吃饭不买单,这是一种强拿强要的行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有强拿强要,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吃饭给钱,天经地义。如果真遇到困难了,提前说,帮不帮是老板的选择,但不是他的义务。更不要在外面用“东北人”的词给一个群体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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