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武汉市计划到2025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突破2500亿元,存贷款规模突破10万亿元,私募基金规模突破5000亿元,法人金融机构突破40家,上市企业数量突破150家等主要目标。
在《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中,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激励措施,其中,集聚壮大金融总部方面,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总部、地区总部金融机构给予落户、办公用房和运营支持。其中落户支持最高可达到1亿元,运营支持连续奖励三年,上不封顶,充分激励新引进机构在汉壮大规模。此外,对总部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对武汉市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给予分阶段累计最高800万元奖励。支持上市公司、挂牌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支持在汉企业发债融资。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私募基金),按实际投资额奖励最高可达3000万元。鼓励国有企业或引导基金对我市初创期科创企业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让利投资。
对开展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的银行业机构按照投放规模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专项激励。对新设金融科技类市场主体,相比常规金融机构,降低奖励门槛,提升奖励比例。对我市开展的金融科技关键技术创新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支持。对银行投贷联动贷款、科创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等创新型产品实施风险补偿。(记者 周舜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