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3个县(市、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1个园区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
本次确定48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151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22个园区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64个园区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沈阳市铁西区、大连金普新区、朝阳市龙城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
省知识产权局将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建立联系指导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资源投入,指导有关县(市、区)和园区制定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记者 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