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批准中金所30年期国债期货注册后,4月14日中金所正式发布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关于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批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将于4月21日正式上市交易,这标志着国债期货市场的进一步成熟。
合约对比
(相关资料图)
30年期合约的多数要素沿用已有合约的标准,例如合约标的依旧是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3%的虚拟债券,采用百元净价的报价方式等。下文则主要针对合约的不同之处进行解读。
表为国债期货合约对比
第一,30年期可交割国债的标准定为“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不低于25年,发行期限不超过30年”,这显然是与30年期这一期限相对应,其中对于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的要求保证了债券的发行期限不会与合约期限偏离过多,保障了可交割券的流动性。
第二,30年期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以及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都明显高于现有合约,这是因为超长期国债的久期大幅高于短期、中长期债券,当国债收益率波动同样幅度时,价格层面的波动会更加剧烈,将相关要素向上调整较为合理。
上市意义
超长期国债具有超长期限的特质,在市场热度和流动性层面存在天然劣势,这就降低了一般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国债期货合约作为衍生品,能够起到活跃现券交易、提高定价合理性的作用。2018年8月2年期国债期货上市后,2年期国债现券成交量中枢明显上移。尽管后续引入做市商制度、放开银保机构参与国债期货限制对成交也有较大贡献,但国债期货交易对于现券成交的助力同样不可忽视。
同时,由于超长期限产品空缺,投资者需求无法被完全覆盖。以保险机构为例,由于保险机构独特的业务属性,其在现券市场是天然的超长期债券合约多头,而为了规避利率波动风险,通过持有现券以及卖空对应期限国债期货合约而形成的套保策略无疑是较佳选择,但此前国债期货最长期限为10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套保策略的最终效果。对于10年期合约来说,交易的拥挤与集中也会导致价格水平与其跟踪标的出现分化。而在30年期合约上市后,上述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银保机构对于国债期货的参与热度。
另外,30年期合约上市标志着国债期货覆盖期限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投资选择的多样化。对于配置型资金来说,可交割国债收益率普遍高于3%,在经验法下,CTD券往往是久期更高的新券,而新券的流动性也更出色。因此,可以考虑通过持有合约多头来替代持有现券的配置思路,这也能够大幅降低资金占用率。对于跨品种策略来说,当下的主要策略是10年期和2年期的收益率曲线策略,30年期上市后使得30年期和10年期收益率曲线策略成为可能。
策略推荐
30年期国债期货上市可以一定程度上抬升对应现券市场的流动性,从流动性溢价压缩的角度来看将推动期限利差收窄,历史表现同样如此。2018年2年期国债期货上市后,随着成交的增加,10年期和2年期利差明显回升。新合约上市后,建议关注做平30年期和10年期、30年期和5年期收益率曲线的机会。另外,以往国债期货新合约上市后,由于定价并未完全成熟,基差波动也相对剧烈,也建议关注波段操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