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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鲍仁)12月1日起,郑商所新业务规则体系正式生效。新规则体系以“业务办法+品种细则”为框架,对原有业务规则体系进行了大幅度改造与重塑。
据了解,为建立更加具有拓展性和兼容性,更能适应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业务规则体系,经郑商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优化业务规则体系的公告》,按照“业务办法+品种细则”的体系框架对原有规则体系进行了优化。郑商所此次优化规则体系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并在官方网站同步呈现优化前后的两套规则体系。同时,郑商所积极开展市场宣传与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优化规则体系工作进行宣教,帮助境内外市场参与者尽快了解并适应新的规则体系。
郑商所新规则体系下,章程、交易规则仍为第一层级,其制定修改需报会员大会审议,经中国证监会审批。第二层级规则由业务办法和品种细则构成,制定修改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中,业务办法是期货交易、结算、交割相关的一般规定和基本制度,而品种细则是品种相关的个性化、参数类规定。业务办法部分相对比较稳定,品种细则可以根据品种特性设置个性化的交割、风控、异常处理方面的制度安排,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做精做细相关品种。
在内容方面,新的规则体系主要对规则框架结构进行调整,原则上不对规则内容进行实质修改,不影响市场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安排。在完善规则体系结构的同时,也对规则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衔接调整和抽象概括,并对条文表述的规范性、科学性作了进一步提升。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新的规则体系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规则体系的兼容性和拓展性得到极大提升,较好地解决了原规则体系中规则的章节结构固化、针对部分品种创新设计的交割及风控等制度难以找到合适位置进行规范的问题。二是提升规则体系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业务办法相对稳定,有利于市场形成稳定预期,品种细则可以根据品种特性和市场情况适时进行调整,避免个别品种规则调整影响整个规则体系的稳定性。三是更方便市场参与者理解使用。由于原规则体系按业务条线进行编排,特殊规定与一般性规定穿插,随着品种数量的增加,影响了规则的连贯性。新的规则体系形成了针对具体品种的单行规则,提高了市场参与者的使用便利性。四是新规则体系借鉴国际市场惯例,更易为境外参与者接受,规则英文版本也借此契机,通过权威翻译机构进行全面优化完善。
该负责人称,秉持建立领先行业的风险管理平台、享誉世界的商品定价中心的发展愿景,郑商所将持续做好规则体系建设,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切实做精做细品种、进一步优化规则内容,为业务发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