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最近,各地密集发布楼市宽松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长春决定对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遵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发布《遵义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盐城阜宁县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货币化安置和农民进城入镇购房。此外,四川宁南县、安徽潜山市、贵州晴隆县、吉林桦甸市等地也纷纷出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的措施。

各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有三大背景:其一,有利于积极推进与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加速广大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与步伐;其二,有利于实质性推进城乡融合,让广大农民也能在城市定居,享受相对便利的现代化成果;其三,最直接的初衷与目的在于房地产“去库存”。众所周知,各地在土地财政及地产驱动经济发展模式导向下,过往若干年新建了大量商品房,在相当部分城市出现了数量庞大的空置房,让广大农民进城购房,无疑可以一定程度消化房地产存量,促进城市经济蓬勃发展。

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还需要系统与全盘考量。

首先,农民进城定居了,但农民进城做什么?文化程度整体较低与劳动技能整体较弱的他们可以做什么;他们的孩子念书的学位问题怎么解决;老人进城不适应怎么办;老人看病可以报销多大比例;老人们与同乡们可以随时交流与互动吗?基于农民自身视角的各种需求与顾虑非常现实,他们不能仅仅是城市里的一叶扁舟,他们有房了,居住状况得到大幅改善了,但不能以无所事事、内心孤寂、社交网络断裂等为代价。

农民进城定居不能仅仅被视为一个经济问题,不能仅仅站在城市立场看待这一问题,它还是一个涵盖就业、医疗及教育等要素的复合性问题,应该从农民及乡村的立场审视这一问题。

其次,让农民进城购房的钱从哪里来,大部分制度设计是让农民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产与生活的地方,他们离开后腾出来的宅基地及田地大概率被用于机械化或规模化生产,他们因此而得到的土地补偿款作为购房款,但问题是这种模式真的可行吗?可以或适合被普遍推广吗?他们在家乡祖祖辈辈累积与沉淀起来的人地关系、人际关系何去何从?他们对家乡的大榕树、家族宗祠、土地庙、门口塘、小河沟等的地方依恋怎么办?他们的祖坟怎么办?过年过节,他们要去哪里祭拜?这些问题没有弄清楚,没有妥善处理好,快马加鞭地催促农民“背井离乡”“弃乡进城”,长远看恐会滋生一些不稳定因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去房地产库存没有问题,但不能仅有孤立的购房政策,还得与各种其他政策协同作业,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真正意义上的城乡融合,也不能仅仅把广大农村及农民作为城市商品的消费市场,作为城市资本增值的重要平台与凭证。

总之,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经济社会与文化协调发展,系统而全面地推进城乡融合,是各地出台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政策时需要考虑的问题。(作者:姚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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