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9岁的官女士曾经在日本读博士,她将自己的收入交由三姐代为保管,可等到自己想把钱拿回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存款已经要不回来了。

关某一直在日本留学,存了一些钱,主要是赡养母亲和支付赡养费。因为常年在外,母亲由姐姐照顾,所以她把母亲的赡养费交给姐姐保管。后来她直接把自己的养老钱给了姐姐保管,可没想到的是,她姐姐直接把钱借给了别人。

让关某吃惊的是,姐姐突然去世了。关某找姐夫要钱,被直接拒绝。瞬间,关某觉得更加气愤,明明是自己的。姐夫却想占为己有。

没办法,关某只能选择诉讼解决问题,要求姐夫返还共计213万元。法院最终支持了关某的诉讼请求,但在其姐夫返还93万元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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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薪少发7万公司被判补足

2020年初,在南京有一位蔡先生跟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承诺的年收入是16-18万元。但是3月份入职的蔡先生到年底时发现年收入仅有9万多元,因此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无果后,将原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公司表示,当时和蔡先生合同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招聘主管承诺的年薪不能代表公司。

但是经法院审理认为,招聘人员履行职务行为,做出的承诺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且双方在微信中对工资有过明确表示,可作为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补足蔡先生工资差额69500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被驳回。

对此有网友表示::现在很多公司做阴阳合同 劳动合同都只给你签两三千。

还有网友感慨:维权之路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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