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 9月26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商所分别发布通知,对国庆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调整。

根据上期所及上期能源的通知,自9月29日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天然橡胶、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10月10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上述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商所方面,自9月29日结算时起,白糖、棉花、棉纱、PTA、短纤、花生、菜油、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其中菜粕期货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甲醇、尿素、玻璃、纯碱、苹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鲍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