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孝金波、实习生贺鑫城)“图解电影”为一款在线图文电影解说软件,因其未经许可刊载了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连续图集,被优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8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图解电影”的行为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该案是全国首例涉及将影视作品制作成图片集方式侵权的案件。
原告:图集涵盖剧集画面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告优酷网络公司诉称,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以下称涉案剧集)是一部优秀影视作品,原告花费巨额成本取得了涉案剧集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维权权利。在授权期内,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开发运营的“图解电影”平台上的剧集栏目中提供涉案剧集的连续图集,基本涵盖了涉案剧集的主要画面和全部情节,构成侵害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告优酷网络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在被告蜀黍科技公司运营的“图解电影”APP和“图解电影”网站中,可播放名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品01》的图片集,共包含图片382张,均截取自涉案剧集第一集,图片内容涵盖涉案剧集第一集视频内容的主要画面,下部文字为被控侵权图片集制作者另行添加。该网站页面显示,图片集作者为“青青酱”,观看量6.9万。
被告:仅为信息存储空间 图片属合理引用
蜀黍科技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图解电影”平台是一个用户自行上传信息的分享平台,是信息存储空间,平台有声明要求上传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尽到了平台注意义务。同时,“图解电影”并非连续使用图片,不会对视频造成直接的侵权,并且“图解电影”是图片和文字结合的再创作,核心在文字本身。
蜀黍科技公司还称,作者观剧后的文字分享,需要有图片配合陈述,且300多张图如果连续播放仅能播放几秒钟,对整个视频来说,属合理引用行为。并且图片集仅涉及剧集的第一集,对58集的总剧集来说是预告片,起到了宣传的作用。
法院:涉案图片集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享有涉案剧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就涉案剧集主张权利。“图解电影”截取的画面并非进入公有领域的创作元素,而为涉案剧集中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内容,因此,提供涉案图片集的行为构成提供作品的行为。
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图片集为真实用户所上传,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即使涉案图片集由网络用户第三人上传,被告在明知影视类作品具有较大市场价值,不大可能授权给普通用户的情况下,仍设置网站专供普通用户提供影视资源图片集,吸引、教唆其实施上传行为,且与用户之间存在关于涉案图片集利益分享等紧密关系,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构成共同提供涉案图片集的行为。
本案中,涉案图片集目的并非介绍或评论,而是迎合用户在短时间内获悉剧情、主要画面内容的需求,故不属于合理引用。涉案图片集对涉案剧集起到了实质性替代作用,影响了作品的正常使用。由于替代效应的发生,本应由权利人享有的相应市场份额将被对图片集的访问行为所占据,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2019年8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此案中,蜀黍公司未经许可,对涉案剧集实施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构成对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法院综合涉案剧集知名度较高、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尚处相对的市场热播期;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但蜀黍公司及时删除侵权内容量等因素,酌定蜀黍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