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邯郸、唐山、廊坊、秦皇岛、辛集等地陆续出台“田长制”文件,加快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到2022年底,河北省将全面建立“田长制”。

《2022年河北省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建立“田长制”等制度,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唐山、廊坊以及部分县(市、区)以“两办”名义印发全面推行“田长制”通知,明确了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为县级田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乡镇级田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村级田长,并设立了县乡两级“田长制”办公室。同时,规定了“田长制”会议调度、督查考核、激励奖惩、信息报送等运行机制。相关人士表示,“田长制”的实施,践行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推进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与网格化监管,有效压实了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有力推动了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李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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